至於是否要解散國會,江宜樺說,解散國會前提是要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,這是立法院職權,尊重立法院職權。

行政院長江宜樺今(1)日表示,他希望依照憲政規定進行施政報告,對於律師陳長文投書媒體建議解散國會,江宜樺則說,這是立法院的職權,他會「尊重臺南市歸仁區小額借款快速撥款 」。臺南市善化區身分證借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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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宜樺會前在立法院議場外受訪臺南市歸仁區信用貸款 表示,他還是希望依中臺南市善化區汽機車借款 臺南市東區汽車貸款 華民國憲法規定施政報告。

江宜樺今日到立法院預備施政報告並備質詢,不過在野黨堅持江揆必須先對監聽以及抨擊立院的說法致歉,朝野協商後並無共識,臺南市東山區創業貸款 在野黨因此持續杯葛。

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,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長不信任案後10日內,經諮詢立法院長後,得宣告解散立法院。立法院解散後,應於60日內舉行立委選舉,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10日內自行集會,其任期重新起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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